【新聞稿】請法務部說清楚「政策平台」的提案要幹嘛?
假蒐集民意,真拖延平權—請法務部說清楚「政策平台」的提案要幹嘛?
社團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法務部在8月3日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拋出三項與同性伴侶權益保障有關的提問,並開放民眾留言與投票,短短十天已經有三萬多人投票、將近四千則留言。但法務部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清楚未來將如何運用這項調查結果,對於數百民眾留言質疑為何獨漏「直接修改民法」選項,法務部也避不回應。
法務部的線上平台問題重重—既非「投票」,也非「民調」,更非「審議民主」
我們看到各級政府開始努力在政策決定的過程中納入民間意見,並嘗試使用線上系統開放民眾參與政策討論,這一方向我們認為值得肯定。但是法務部此次作法,不但手段粗糙,且意圖令人存疑。
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發言人張明旭質疑,根據他們測試結果,任何人皆可輕易的大量灌票。而且在平台設計上,使用「贊成/反對」二分法投票,造成正反雙方強力動員。而法務部也並未做到民主審議中最基本的「將民眾發言重新整理與彙整」,且也並未將其中情緒性及人身攻擊部分移除,造成歧視言論滿天飛。若法務部最後要把贊成或反對的投票結果當成任何政策參考的依據,都是不民主的。
在提案內容故意不提「修正民法」,企圖誤導民眾「同性婚姻專法」就是一步到位。除此之外,法務部的說明文字,更是讓看過的民眾以為他國都是先通過「同性伴侶法」,再通過婚姻平權,但事實並非如此。南非就是一步到位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而且法國、荷蘭並非先通過「同性伴侶法」,而是先通過不分性別、性傾向都可進入的「伴侶法」,之後再通過婚姻平權。簡至潔強調,如果法務部要率先通過不分性別都可使用的「伴侶法」,伴侶盟也樂見這個發展,但絕對反對為同性伴侶立專法,因為隔離不是真平等。
法務部過去幾年已經做過至少兩個研究案,其中的民調顯示,支持婚姻平權的意見過半;法務部也曾找過正反雙方團體開了數次座談會,正反雙方的意見法務部心知肚明,既然如此,法務部為何還要再次發起網路調查?若法務部真的「具有民主審議精神」,面對各式各樣不同的網友意見,應該在討論過程聚焦彙整出網友的幾個主要意見,再根據歸納結果繼續討論,而非放任不同意見互相叫罵,這根本不是審議!
法務部已違反兩公約,應盡速修法確保人權,而非用民調繼續延宕
2013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中,國際專家的結論性意見第78點、第79點已經清楚說明,國家應修正民法,以保障我國同性伴侶與同居伴侶的基本權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秘書韓宜臻抨擊法務部,就算想要推動真正的「具有審議式民主精神的公共政策參與」,審議的範疇也不該是「是否贊成給予同性伴侶權利」,因為討論「是否給予」已違反了上述的結論性意見。韓宜臻也提醒法務部,基本人權是一個人與生俱來、不可割讓的權利,基本人權不可以用投票決定。
婦女新知基金會長期關注「廢除通姦罪」,此次法務部亦將「是否廢除通姦罪?」開放線上民調,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回應,2013年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中,國際人權委員不僅針對同性伴侶與同居伴侶保障有具體的建議,在第70點更是清楚建議國家應廢止刑法通姦罪,但是法務部面對人權修法,除了一再舉辦民調、委託研究、公聽會來拖延修法外,從無具體作為。林秀怡建議,法務部應該盡速完成本土實務案件之分析、提出改善現存通姦罪的弊害的可能方法、努力建制一套完善的解決機制,促成社會多方的思考與對話。
不只是法務部把民調拿來當成擋箭牌,內政部也是居心叵測。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策略長吳伊婷表示,在跨性別者的議題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衛福部,以及CEDAW國際專家都已經明確表態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而立法院也在2014年12月通過臨時提案變更性別不需要進行強制手術。然而內政部卻在前兩個月,針對跨性別者及陰陽人變更登記身份證性別一事委託民間調查公司民調,吳伊婷指責內政部根本就是目無法紀,人命、人權豈是我國政府部門可以用民調來操弄的?
兩點訴求
針對法務部此次將同性伴侶權益相關提案放置於政策平台,我們提出兩點訴求:
第一, 法務部應該針對以下問題具體說明。
社團聯合記者會 新聞稿
法務部在8月3日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拋出三項與同性伴侶權益保障有關的提問,並開放民眾留言與投票,短短十天已經有三萬多人投票、將近四千則留言。但法務部從頭到尾都沒有說清楚未來將如何運用這項調查結果,對於數百民眾留言質疑為何獨漏「直接修改民法」選項,法務部也避不回應。
法務部的線上平台問題重重—既非「投票」,也非「民調」,更非「審議民主」
我們看到各級政府開始努力在政策決定的過程中納入民間意見,並嘗試使用線上系統開放民眾參與政策討論,這一方向我們認為值得肯定。但是法務部此次作法,不但手段粗糙,且意圖令人存疑。
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發言人張明旭質疑,根據他們測試結果,任何人皆可輕易的大量灌票。而且在平台設計上,使用「贊成/反對」二分法投票,造成正反雙方強力動員。而法務部也並未做到民主審議中最基本的「將民眾發言重新整理與彙整」,且也並未將其中情緒性及人身攻擊部分移除,造成歧視言論滿天飛。若法務部最後要把贊成或反對的投票結果當成任何政策參考的依據,都是不民主的。
在提案內容故意不提「修正民法」,企圖誤導民眾「同性婚姻專法」就是一步到位。除此之外,法務部的說明文字,更是讓看過的民眾以為他國都是先通過「同性伴侶法」,再通過婚姻平權,但事實並非如此。南非就是一步到位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而且法國、荷蘭並非先通過「同性伴侶法」,而是先通過不分性別、性傾向都可進入的「伴侶法」,之後再通過婚姻平權。簡至潔強調,如果法務部要率先通過不分性別都可使用的「伴侶法」,伴侶盟也樂見這個發展,但絕對反對為同性伴侶立專法,因為隔離不是真平等。
法務部過去幾年已經做過至少兩個研究案,其中的民調顯示,支持婚姻平權的意見過半;法務部也曾找過正反雙方團體開了數次座談會,正反雙方的意見法務部心知肚明,既然如此,法務部為何還要再次發起網路調查?若法務部真的「具有民主審議精神」,面對各式各樣不同的網友意見,應該在討論過程聚焦彙整出網友的幾個主要意見,再根據歸納結果繼續討論,而非放任不同意見互相叫罵,這根本不是審議!
法務部已違反兩公約,應盡速修法確保人權,而非用民調繼續延宕
2013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中,國際專家的結論性意見第78點、第79點已經清楚說明,國家應修正民法,以保障我國同性伴侶與同居伴侶的基本權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秘書韓宜臻抨擊法務部,就算想要推動真正的「具有審議式民主精神的公共政策參與」,審議的範疇也不該是「是否贊成給予同性伴侶權利」,因為討論「是否給予」已違反了上述的結論性意見。韓宜臻也提醒法務部,基本人權是一個人與生俱來、不可割讓的權利,基本人權不可以用投票決定。
婦女新知基金會長期關注「廢除通姦罪」,此次法務部亦將「是否廢除通姦罪?」開放線上民調,對此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回應,2013年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中,國際人權委員不僅針對同性伴侶與同居伴侶保障有具體的建議,在第70點更是清楚建議國家應廢止刑法通姦罪,但是法務部面對人權修法,除了一再舉辦民調、委託研究、公聽會來拖延修法外,從無具體作為。林秀怡建議,法務部應該盡速完成本土實務案件之分析、提出改善現存通姦罪的弊害的可能方法、努力建制一套完善的解決機制,促成社會多方的思考與對話。
不只是法務部把民調拿來當成擋箭牌,內政部也是居心叵測。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策略長吳伊婷表示,在跨性別者的議題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行政院、衛福部,以及CEDAW國際專家都已經明確表態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而立法院也在2014年12月通過臨時提案變更性別不需要進行強制手術。然而內政部卻在前兩個月,針對跨性別者及陰陽人變更登記身份證性別一事委託民間調查公司民調,吳伊婷指責內政部根本就是目無法紀,人命、人權豈是我國政府部門可以用民調來操弄的?
兩點訴求
針對法務部此次將同性伴侶權益相關提案放置於政策平台,我們提出兩點訴求:
第一, 法務部應該針對以下問題具體說明。
- 此政策平台提案的操作,性質上其實既非「投票」,更不是「民主審議」,充其量只能稱之為「完全欠缺信度的網路民調」。法務部必須清楚說明此調查結果會如何運用,而不是在規則不清的情況下,輕率地放置在網路平台邀請人民參與。
- 法務部必須說清楚直接修正民法為什麼不是選項?
- 針對此政策平台已經顯見的缺失,包括:可灌票、提供出來的訊息具有誤導性、法務部未將留言彙整聚焦,法務部應說明未來將如何改善